小心了!這個城市將嚴打超標電動車:先扣車再罰款1000

據北京市交管局10月21日最新消息,截至10月20日,今年交管部門已為122.9萬輛合規電動腳踏車辦理了登記上牌手續,目前北京已登記上牌合規電動腳踏車333.3萬輛。

市交管局強調,11月1日起,臨時標識將停止使用。警方發現超標電動車上路后,可先行扣留車輛,并對騎車人處以1000元罰款,

車管所副所長王鵬透露,截至目前,除了全市18家交通支(大)隊非機動車登記站可以辦理電動腳踏車注冊登記之外,警方還在全市選取了539家電動腳踏車銷售門店設置便民服務點,實現一站式購車、登記及上牌服務。

官方還表示,對于暫無電動腳踏車使用需求的市民,無需趕在11月1日前扎堆辦理車輛登記,今后任何時間都可以進行辦理。

據悉,根據此前對于電動腳踏車的規定為:電動腳踏車以車載蓄電池為輔助能源,具有腳踏騎行能力,能實現電助動和電驅動功能的兩輪腳踏車。

整車質量(含蓄電池)應不大于55kg,最高車速不大于25km/h,電機功率不超過400W,蓄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V,凡是不符合上述技術要求的就是“超標電動腳踏車”。

另外,此前北京曾公布的《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》顯示,超標電動腳踏車過渡期滿后上道路行駛的,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先予扣留電動腳踏車,對駕駛人處1000元罰款,逾期6個月未處理的運至解體廠集中銷毀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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